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2021年11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湖南城市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4〕42号)、湘城院组函〔2022〕22号文件,我处派出审计组,对蒋练军同志自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的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请相关部门以及学校教职员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地、负责地提供和反映情况。
审计组成员:薛冬英、何翠薇、莫勍
审计组办公地点:办公楼212
意见箱设在:一办公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4628118
电子邮箱:sjcbgshncu@126.com
湖南城市学院审计处
2022年 5月25 日